来源: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2025-05-14 21:14:23 阅读量:
为深入推动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油画和综合材料绘画的学术研究与艺术创新,系统梳理并深化学术理念与独特艺术语言,生动诠释新时代北疆文化的精神内核与艺术表达,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主办拓展-融合——第三届包头油画、综合材料绘画双年展。本届展览聚焦学术引领与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赋能区域文化高质量发展,以艺术实践赓续北疆文脉,以创新成果回应时代命题。
一、活动宗旨 本届展览以"萃取时代精神精髓,植根北疆文化沃土,挖掘艺术创作深层动力,引领艺术创新时代潮流"为核心指导思想,秉持守正创新的宗旨,系统构建多维度的艺术发展体系。在学术理念深化层面,着力推动油画及综合材料绘画的学术体系建构,通过系统梳理理论谱系与创作实践脉络,探索材料语言与主题表达的有机融合,强化本体语言的创新性研究,促进本土艺术在当代语境下的创造性转化。文化根脉传承方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度提炼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的多元基因,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经验转化为艺术表达,着力塑造以守望相助为精神底色、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为特质的"北疆文化"品牌,构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对话的创新路径。 展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模范自治区"使命,通过艺术作品展现各族群众在生态文明、民族团结、边疆建设中的实践,彰显北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担当。创新维度倡导突破美术边界,以材料实验、技法革新推动艺术变革,建立西部各盟市长效展览机制,培育学术与时代融合的艺术样本。强化跨区域协作与成果转化,构建创作评价体系,促进艺术成果融入公共文化服务,构筑文化发展可持续平台,展现北疆艺术守正创新的发展图景。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美术家协会油画艺委会、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包头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包头市美术馆 协办单位:呼和浩特市美术家协会、鄂尔多斯市美术家协会、乌兰察布市美术家协会、巴彦淖尔市美术家协会、乌海市美术家协会、阿拉善盟美术家协会 三、展览组委会 主任:董从民 副主任:于江、张可扬、张项军、苗景昌、杨镇宇 秘书处:贾海膺、乌日晗、曹雪飞 四、展览规模 本次双年展计划展出作品180幅。展览将举办学术研讨会,邀请内蒙古自治区著名艺术家、批评家、理论家参加研讨会。 五、展览时间、地点 2025年10月、包头市美术馆。 六、征集范围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油画、综合材料绘画创作者。 七、参展作品要求 参展作品题材、形式不限,媒介为油画、综合材料绘画作品,每人限1件作品,作品尺寸长边不大于200cm,短边不小于60cm(含外框),作品应为未参加过展览的近期原创作品。 送展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与画面相同)、尺寸(高× 宽CM)、创作年代、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展览结束后,由承办单位负责参展作品的退件工作。 八、作品评审 为统筹推进第三届包头油画、综合材料绘画双年展活动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活动如期进行,由第三届包头油画、综合材料绘画双年展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 (一)初评 初评作品照片由内蒙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邮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20号,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信封注明展览名称。收件人:梁秋红,联系电话:15352848596、0471--6961775。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材料、创作年代、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收作品照片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主办方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近期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二)复评 初评结果将及时发布在内蒙古文艺公众号并电话通知作者(请广大作者订阅并关注公众号,并由内蒙古美术家协会负责电话通知)。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初评入围作者按通知要求邮寄原作到包头师范学院参加复评。复评寄件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条件。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凡送作品参评,视为参展作者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三)本通知未尽事项,由内蒙古美协油画艺委会和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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