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5-09-16 13:16:15 阅读量:
内蒙古黄河流域民歌资源的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 ——兼论“唱响北疆”2025内蒙古民歌大会的文化意涵 戈琳娜 张劲盛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
2025年8月30日晚,“唱响北疆”2025内蒙古民歌大会在内蒙古乌海市拉开帷幕。乌海市连续承办四届的内蒙古民歌大会,其规模与影响力持续扩大,不仅成为展示北疆文化的重要窗口,更是推动区域文化交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有效平台。
本次“唱响北疆”2025内蒙古民歌大会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宣传部主办,内蒙古民间文艺家协会、内蒙古音乐家协会、乌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两天时间里,分别举办了两场不同风格特点、不同地域特色的民歌展演活动,并以“九曲黄河 声生不息——沿黄九省区黄河文化民歌集”和“山河共韵 心聚北疆——特色民歌展演”为主题进行依次呈现;还汇集全国各地民歌研究专家举办了一场“中华民歌 唱响北疆——2025民歌艺术交流座谈会”,有力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内蒙古广袤的北疆大地上,各民族、各盟市、各苏木嘎查的农牧民中,都传唱着大量的原生民歌。特别是内蒙古黄河流域的民歌资源十分丰富、体裁独特、题材多样。内蒙古不但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蒙古族长调民歌和呼麦,还有数量庞大的原生民歌资源。
漫瀚调《打鱼划划》
这些民歌体裁独特,有曲调悠长、字少腔多的长调民歌;有篇幅庞大、情节复杂的叙事民歌;有善于抒怀、表情达意的漫瀚调、爬山调;有礼俗繁杂、庄重严肃的古如歌、图林哆;还有达斡尔族的扎恩达勒、鄂伦春族的赞达仁、鄂温克族的叙事民歌以及流传于锡林郭勒的多声部民歌潮尔道、流传于乌拉特的希鲁格道、流传于阿拉善的沙斯惕尔道等各种体裁独特的原生民歌。这些原生民歌的题材丰富多样,有宴歌、婚礼歌、劝奶歌等具有一定社会礼俗功能的歌曲,也有思乡曲、摇篮曲、训诫歌等表达思想情感的歌曲。根据《内蒙古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项目的统计,目前内蒙古自治区仅蒙古族长调民歌资源就已达12800余首之多,全区各民族、各盟市的各种体裁的原生民歌资源可谓浩如烟海,内蒙古的确称得上是歌的海洋。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文化符号的典型代表。黄河流经内蒙古,内蒙古的乌海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等七个盟市就在黄河流域沿线,是内蒙古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区域,也是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富集区。
内蒙古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歌资源 内蒙古自治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自2000年以来,在社会各届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2005年11月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宣布了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由中国和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项目被命名为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之后,内蒙古自治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驶入了快车道”。截至2023年5月为止,我国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34个项目中,只有两个与其它国家联合申报、联合保护的项目,分别是中蒙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2005年)和中国、马来西亚联合申报的“送王船——有关人与海洋可持续联系的仪式及相关实践”(2020年)。 (一)内蒙古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民歌资源 2006年至2025年7月,在我国公布的第一至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98项(共106处保护单位);2007年-2025年7月共先后公布7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73项(908处保护单位);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还有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07项、旗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694项。 在目前内蒙古已有的98项(共106处保护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有自治区本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13处,有呼和浩特市7处,包头市3处,赤峰市6处,呼伦贝尔市17处,兴安盟7处,通辽市15处,锡林郭勒盟14处,乌兰察布市3处,鄂尔多斯市8处,巴彦淖尔市4处,阿拉善盟9处。黄河流经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七个盟市,其中除了乌海市目前没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外,内蒙古黄河流域沿线各盟市及自治区本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共有47处,约占目前内蒙古已有的9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06处保护单位中的44%。 在目前已有的9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有民间文学类项目7项,传统音乐类项目21项,传统舞蹈类项目5项,传统戏剧类项目4项,传统曲艺类项目5项,传统体育、游艺、杂技类项目9项,传统美术类项目9项,传统手工技艺类项目12项,传统医药类项目7项,民俗类项目19项。其中传统音乐类项目占比例最高,约占总项目数22%的比重 在这21项国家级传统音乐类项目中,就有13项民歌类的非遗项目,分别是蒙古族长调民歌、爬山调、漫瀚调、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蒙古族民歌(鄂尔多斯短调民歌)、蒙古族民歌(鄂尔多斯古如歌)、鄂温克族民歌(鄂温克叙事民歌)、鄂伦春族民歌(鄂伦春族赞达仁)、达斡尔族民歌(达斡尔扎恩达勒)、多声部民歌(潮尔道-阿巴嘎潮尔)、蒙古族民歌(乌拉特民歌)、蒙古族长调民歌(巴尔虎长调)、蒙古族民歌(和硕特民歌)等,这些民歌类非遗项目不但涵盖了内蒙古各盟市、各民族的民歌类型,还涵盖了各种体裁的民歌资源。 (二)内蒙古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的代表性民歌手 2007年至2025年7月,我国公布一至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10人(健在103人)。2007年至2021年2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布的一至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公布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087人(健在1005人)。此外截止目前,内蒙古还有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165人、旗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731人。 在内蒙古目前已有的110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有54名传承人是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以及内蒙古黄河流域相关盟市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约占总人数的49%。 在内蒙古目前已有的110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有民间文学类传承人5人,传统音乐类传承人33人,传统舞蹈类传承人5人,传统戏剧类传承人7人,传统曲艺类传承人8人,传统体育、游艺、杂技类传承人8人,传统美术类传承人6人,传统手工技艺类传承人15人,传统医药类传承人8人,民俗类传承人15人。其中传统音乐类传承人占比例最高,约占国家级传承人总数的30%。 在这33名传统音乐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有23名来自内蒙古各盟市、各民族、各民歌类型的民歌手,如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有蒙古族长调民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宝音德力格尔、莫德格、巴德玛、额日格吉德玛等4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有蒙古族长调民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扎格达苏荣、阿拉坦其其格、淖尔吉玛、赛音毕力格以及多声部民歌(潮尔道-蒙古族合声演唱)代表性传承人芒来等5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有漫瀚调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奇附林和蒙古族民歌(鄂尔多斯短调民歌)代表性传承人哈勒珍等2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有蒙古族长调民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达瓦桑布、蒙古族长调民歌(巴尔虎长调)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都古尔苏荣、多声部民歌(潮尔道-阿巴嘎潮尔道)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苏乙拉图、爬山调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马成士、蒙古族民歌(鄂尔多斯古如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古日巴斯尔、蒙古族民歌(乌拉特民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图·苏亚拉、鄂伦春族民歌(鄂伦春族赞达仁)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额尔登掛等7人;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有、蒙古族长调民歌(乌珠穆沁长调)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斯琴格日乐、蒙古族民歌(和硕特民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敖云别力格、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候青河、鄂温克族民歌(鄂温克叙事民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乌日娜、达斡尔族民歌(达斡尔扎恩达勒)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孟满荣等5人。 内蒙古黄河流域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十分重视黄河流域传统音乐的保护,为推动此项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和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力打造北疆文化品牌,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文旅部的各项工作部署使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传统音乐得到有效保护。 (一)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 2017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施行以来,自治区先后出台《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支持戏曲传承和地方戏保护发展的意见》及《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为传统音乐的保护提供了政策保障。自治区文旅厅近年来先后印发实施《自治区“十四五”非遗保护与传承规划》《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同时,《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自治区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陆续出台实施,传统音乐保护的建章立制工作取得很多有益成果。 (二)调查记录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区非遗资源普查、贫困旗县非遗补充调查、黄河非遗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了国家级传承人记录工程和非遗保护“双百工程”,已实施和正在实施的有31位国家级传承人系统记录。完成了100个濒危项目、100位年老传承人的系统记录,并编辑出版了成果图文集。出版《内蒙古蒙古族长调民歌风格区及其典型曲目》《中国蒙古族民歌大全》等原生民歌典籍并发行宣传。完善调查资料等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存储非遗资料1300多卷、1000多万字,音视频资料1000多小时,图片资料5万多张,数据化资料容量达30 TB。此外还在高等院校设立了自治区非遗研究基地8个、全区范围内公布了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13个,对传统音乐及其孕育发展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实施整体性保护。全面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全区设立“非遗在社区”试点10个。 (三)宣传普及体系广泛开展 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举办“守望相助——56个民族非遗邀请展”“聆听天籁之音、守护精神家园——蒙古族长调民歌、蒙古族呼麦专场展演”“守望精神家园——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暨美丽中华行”等重大宣传展示活动20余次,举办各级各类展览、演出、民俗活动8000余场。重点推出“歌游内蒙古”“我和草原有个约定”等文化旅游品牌,为推动传统音乐的宣传搭建平台,通过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开设专题专栏,内蒙古传统音乐的影响力、知名度不断提升。 内蒙古自治区原生民歌资源丰富、风格独特,在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开展了大量行之有效的举措,内蒙古传统音乐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这些保护成果和资源向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和游客进行全方位的展示。 内蒙古黄河流域民歌资源的开发利用 内蒙古黄河流域民歌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推动民歌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其在当代社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更好地服务于区域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在民歌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进行了多维度、多层次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首先,在文旅融合方面,积极推动民歌资源与旅游产业的深度结合。各地依托黄河流域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将民歌元素融入旅游线路设计、景区景点打造和旅游产品开发中。例如,鄂尔多斯市将漫瀚调、鄂尔多斯短调民歌等与响沙湾、成吉思汗陵等知名景区相结合,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歌演艺项目和民俗体验活动,让游客在欣赏大漠风光和草原风情的同时,聆听原汁原味的民歌,感受浓郁的民族文化氛围。一些地区还开发了以民歌为主题的文创产品,如民歌CD、歌词书法作品、民歌元素的服饰配饰等,不仅丰富了旅游商品市场,也拓展了民歌文化的传播渠道。 其次,在艺术创作与舞台呈现方面,鼓励专业文艺院团和民间艺人对传统民歌进行改编与创新。通过融入现代音乐元素、运用新的编曲技法和舞台表现形式,创作出一批既保留民歌精髓又符合当代审美需求的新作品。这些作品在各类文艺演出、比赛中亮相,受到广泛好评。例如,将蒙古族长调民歌与交响乐、合唱等形式结合,打造出气势恢宏、意境深远的音乐篇章,提升了民歌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同时,积极支持民歌题材的舞台剧目创作,如音乐剧、歌舞剧等,以故事化的方式展现民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增强了民歌的吸引力和传播力。 再次,在教育传承与人才培养方面,推动民歌进校园、进课堂。许多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将本地民歌纳入音乐教育课程体系,邀请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担任校外辅导员,开展民歌教学和传唱活动,培养青少年对本土民歌文化的兴趣和热爱。一些艺术院校还设立了民歌表演、研究等相关专业方向,系统培养民歌演唱、创作和理论研究人才,为民歌的传承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此外,通过举办民歌培训班、研讨会、交流演出等活动,加强民歌手之间的学习交流,提升其专业素养和表演水平。 最后,在新媒体传播与数字化利用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其传播更是国家法律法规层面业已承认并予以支持的保护和传承措施之一。“特别是在现今媒介环境中,非遗的新媒体传播既是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又是国家、社会和学界不得不着手的社会课题。” 建立内蒙古黄河流域民歌数字资源库,对民歌的音频、视频、歌词、乐谱等进行数字化采集、存储和管理,方便公众查询、欣赏和研究。通过短视频平台、音乐APP、网络直播等新媒体渠道,推广和传播民歌作品,吸引了大量年轻受众,扩大了民歌的社会影响力。一些民歌手还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个人品牌打造,开展线上教学和直播演出,实现了民歌传播方式的创新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唱响北疆”2025内蒙古民歌大会的举办,正是内蒙古黄河流域民歌资源开发利用的一次集中体现和重要实践。该大会以黄河文化为纽带,汇聚内蒙古黄河流域乃至全区的优秀民歌手和民歌作品,通过举办开幕式演出、专场音乐会、民歌论坛、民歌进校园、进社区等一系列活动,旨在进一步挖掘、整理、展示和推广内蒙古民歌资源,加强区内外民歌文化交流,提升内蒙古民歌的品牌影响力,推动民歌文化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北疆文化品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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