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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促干 | 闫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文艺工作者撑起文艺维权“保护伞”

来源:内蒙古文联机关党委  时间:2023-07-31 17:41:57   阅读量:

开栏语

  随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近日,内蒙古文联召开主题教育“以学促干”专题研讨交流会,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的讲话精神、“北疆文化”“三北精神”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学习,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围绕“以学促干”谈了思想体会,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营养,将党的创新理论用以指导工作。内蒙古文艺开设“以学促干”专栏,整理部分优秀发言进行线上交流,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积极担当作为、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具体实践。

  本期推出:闫艳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文艺工作者撑起文艺维权‘保护伞’ ”为题的交流发言。

 

 以学促干 | 闫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文艺工作者撑起文艺维权“保护伞” 第1张

闫 艳

  内蒙古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文艺工作者撑起文艺维权“保护伞”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其中,特别阐明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要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为我们提高法治认识、增强宗旨意识提供了根本遵循。

  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要做好文艺界的维权工作。大力开展文艺维权工作,依法维护文艺组织和广大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是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也是文联组织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途径。文艺工作者有所呼,文联组织当有所应;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所在,就是文联组织的目光和力量所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到基层一线、矛盾最集中的现场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着力解决好文艺维权问题。下面,我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文艺维权工作谈几点心得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探讨。

一、新时代做好文艺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

  积极开展文艺维权工作是文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自律维权职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针对群团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不仅明确赋予了文联组织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也为文联做好新时代文艺维权工作提供了方向与路径。要把做好文艺维权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的实际行动,尽职尽责、善作善成、久久为功。积极开展文艺维权工作是文联紧扣“做人的工作”核心任务,提升组织活力、向心力、吸引力和行业影响力的有力举措。做群众工作是本职,做人心的工作是本质。加强文艺界的知识产权保护,使潜心创作的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使抄袭者的违法行为受到应有惩罚,文联组织既责无旁贷,更大有可为。要充分认识做好文艺维权工作在“做人的工作”任务中的重要性,当好文艺工作者的“娘家人”,通过待人以亲、助人以诚、真情暖心的维权服务来进一步团结凝聚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文艺维权工作是文联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的迫切需要。加强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更好地激发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鼓励文艺创新,保护原创作品,促进文艺繁荣。要不断提升文艺作品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通过文艺维权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二、立足职责,找准文艺维权工作的切入点

  18世纪末,德国法学巨匠耶林就在《为权利而斗争》一书中郑重指出,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使命。在《著作权法》为文艺工作者写满了权利的今天,我们更应思考如何结合工作职责,用文艺维权的行动践行对法律、社会和国家的使命与责任。近年来,内蒙古作家协会、评论家协会和内蒙古文学馆等文艺组织不断探索、勇于实践,在履行维权职能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良好成效。内蒙古作家协会加入了中国作协建立的全国“作家维权联络网”,每年定期向“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推荐至少5部适合开发的本土作家优秀作品,免费向会员赠送中国作协编印的《作家权益》内刊和《作家维权实用指南》等普及读物等等。创作要靠心血,表演要靠实力,良好的创作环境更要靠法治的保驾护航。文艺维权工作任重道远,作为文艺工作者,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要坚持贴近会员需求,不断创新文艺维权服务手段,在文学馆等阵地定期开展作家维权专题调研,了解作家维权诉求,把握作家维权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发现和解决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研究探索维权工作的渠道和路径;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络,了解作家维权常见的法律问题和注意事项,特别是网络转载、作品书名、翻译作品、改编权等常见问题以及网络技术带来的侵权问题,掌握新时代多媒体和大数据背景下,如何更好地为文艺创作者的辛勤创作保驾护航。

  要坚持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多元立体的普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内蒙古文艺网、内蒙古文艺微信公众号、各文艺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会员微信工作群等平台,面向全区广大作家开展常态化文艺维权宣传,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和能力;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宣传,紧扣每年的世界图书与版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张贴宣传海报、发布宣传材料、开展著作权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方式,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扩大文艺维权社会影响力。

  要坚持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推荐负责权益保护的干部和作家参加内蒙古权益保护办公室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其他省区维权工作的良好经验;以全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以各类会议、培训、文学活动的形式,为作家提供面对面咨询,帮助作家和文艺维权工作者学习维权经验、掌握维权方法;深化自律意识,要求作家自觉遵守道德底线、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时刻自我约束,不断提高作家群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推动文学界形成学法尊法崇法的行业风尚。

三、发挥优势,推进文联文艺维权工作高质量开展

  文艺维权工作谈到的是问题,触及的是矛盾,解决的是纠纷,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充分发挥文联的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在全区文艺界逐渐形成“要维权、找文联”的共识,通过权益保护让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组织感受到主题教育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文艺维权工作步入组织化、常规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要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工作手臂,在各项维权工作中不断扩大“文艺两新”和基层文艺工作者的参与比例,围绕“网络文学版权”“作品确权取证方式”“打击盗版侵权的法律流程”等网络文学作家关心关注的情况与之进行交流,共同探讨互联网环境下加强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有效途径。在进一步加强文学国际影响力、积极推动中国文学“走出去”的过程中,帮助协调解决作品创作、海外输出、推介推广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进而扩大文艺维权服务覆盖范围。

  要推动法律志愿服务常态化。目前作协已聘请主席团和会员中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和从事律师职业的作家担任法律顾问,逐步建立起了专业能力突出,熟悉文艺和文联工作,能为作家开展工作提供有效法律支持的法律顾问队伍。下一步,要盘活人才资源,加强岗位培训,整合法律专业力量常态化开展维权服务,走进基层普及著作权法、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为文联科学决策、依法管理、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服务维权提供依据和支撑。

  新时代为文艺工作者潜心创作、施展本领搭建了广阔的舞台,也为文联维权工作提供了无限的空间。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好权益、保护好热情、守护好人心,与广大文艺工作者携手并肩,以文艺界天朗气清的良好行风助推文艺事业和文联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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