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继续教育专业课开课通知

来源:内蒙古网络文艺传播中心  时间:2023-04-14 16:28:53   阅读量:

 继续教育专业课开课通知 第1张

关于2023年自治区文创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专业课开课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自治区文创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区直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文创系列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自治区文创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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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1

培训范围和对象

  1、培训对象为所有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文创类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2、自治区文创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除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外,也须参加自治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网络学习。

  3、职称评审的学时要求、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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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2

学习要求

  1、自治区文创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学时=公需科目(≥30小时)+专业科目(≥60小时)。

  2、培训平台:学员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文创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nmgwcxl.chinahrt.cn),注册登录各大浏览器均可使用。按照要求项目真实准确填写个人注册信息,以便向上级单位报送个人继续教育信息。具体登录学习流程详见附件2。

  3、培训时间和学习登记

  开始学习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截止时间到2023年12月22日。未完成2021年、2022年文创系列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按照原路径进行补学,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4、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课网络培训费用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每课时为2.5元,按照本人学习的课时,向培训平台缴纳培训费即可,学员培训发票直接向培训平台申领。正当理由要求退费的,联系培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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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3

具体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根据本人实际自行选择学习,保证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个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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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4

审验工作

  1、自治区审验卡打印全面实行网上办理,不再发放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相关工作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办理。

  2、为保证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审验工作顺利进行,拟参加2023年职称评审的人员请务必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培训效果评估表》和成绩单截图报送至邮箱2628236722@qq.com。

  3、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自行打印审验卡。自治区文联将花名册、签到表、评估表、工作总结等材料提交到人社厅后,专业技术人员方可办理审验卡,审验卡打印时间截止到职称材料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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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5

其它事宜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意义重大,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的必要条件。希望各位学员务必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合理安排,严格抓好落实,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材料,确保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自治区文创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进行抽查和巡查,内蒙古文联将对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展专项、随机检查,对弄虚作假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达到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4、相关政策文件、学习流程、管理办法等在学习平台公布。

  内蒙古文联人事部联系电话:0471-495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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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6

附件

 继续教育专业课开课通知 第2张

  2023年自治区文创系列继续教育培训学员效果评估表

 继续教育专业课开课通知 第3张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创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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