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内蒙古作家协会 2025-10-27 21:25:33 阅读量:
内蒙古优秀原创文学作品
跨界转化计划征集通知
全区广大作家:
为充分发挥文学作品的母本作用,深入挖掘内蒙古优秀原创文学作品的转化潜能,推动优秀原创文学作品跨界生长和破圈传播,助力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内蒙古作家协会、内蒙古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启动实施内蒙古优秀原创文学作品跨界转化计划。现面向广大作家征集适合向戏剧、电影、电视剧、微短剧、动漫、游戏、有声读物等转化的优秀原创文学作品。
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应立足“两个大局”,围绕“国之大者”,聚焦重大现实题材、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形象。
2.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新时代壮阔气象,描绘新时代壮美画卷,反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作品应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人物形象鲜明,故事情节跌宕,适合改编为戏剧、电影、电视剧、微短剧、动漫、游戏、有声读物等。
4.应征作品应为内蒙古籍作家创作的作品,或区外作家创作的以内蒙古为题材展现北疆文化的作品。
5.应征作品体裁仅限小说、报告文学、儿童文学和网络文学。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汉语译本申报。
6.应征作品需为2021—2025年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正规出版社出版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网络文学作品应在中国大陆正规文学网站发表。未出版发表作品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每位申报者限报1部(篇)作品。
7.2021—2025年期间入选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项目、中国作协网络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中国作协“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计划”和“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内蒙古党委宣传部“重点文艺扶持项目”、内蒙古作家协会“内蒙古文学重点作品创作工程”和已经获得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官方重要奖项、国内出版社和杂志社主办的具有影响力的文学奖项或入围国内重要文学类榜单的优秀作品优先推荐。
8.作者保证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且本人持有戏剧影视动漫等改编权等衍生转化相关的权利,因作品内容、权属等引起的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6日—2025年11月7日。
申报办法
由申报者直接向内蒙古作家协会秘书处申报。申报材料如下:
1.《内蒙古优秀原创文学作品跨界转化计划申报表》。
2.图书原件或全文电子扫描件;作品发表刊物原件或复印件或作品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电子扫描件。图书和刊物原件或复印件报送1式9份。
3.纸质版材料寄至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内蒙古文联大楼407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4922826@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注:姓名+优秀原创文学作品跨界转化计划。
成果运用
1.对入选推荐榜单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入选作者参加相关作品推介活动。
2.优先推荐在“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进行著作权资产登记,作品登记后,将同步至国版链上存证,享受版权侵权监测、维权保护、开发转化、版权流转等保值增值服务。平台将根据作品特点,精确对接市场需求,促进作品的广泛传播和商业价值的最大化。
3.应征作品经有关专家评审遴选后将面向国内影视、传媒等机构进行重点推荐转化。
联系方式
联系人:奎宇轩
电话:0471-4963585。
附件:
内蒙古作家协会
2025年10月26日
版权所有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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