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内蒙古曲协 2026-02-19 12:34:14 阅读量:
中国曲艺牡丹奖(以下简称牡丹奖)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国文联、中国曲协共同主办的全国性曲艺专业奖项,每两年评选一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表彰激励优秀曲艺作品和人才,推动新时代曲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曲艺牡丹奖章程》,中国曲协于2026年开展第十四届牡丹奖评奖工作。现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届牡丹奖设节目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4个子项,经申报、初评、分赛区比赛、终评4个阶段评出,各推荐单位报送节目参与以上子项的初评。根据初评结果,凡入围节目分配至各分赛区参加现场比赛,并评出与牡丹奖子项相对应的作品、人员提名进入终评。
2.各申报人员(单位)报送节目须注明该节目的参评子项。每个节目原则上申报1个子项,最多不得超过2个。已获得牡丹奖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同一子项,申报其他个人奖子项须间隔两届后方可再次申报。
3.申报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美学精神,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新时代曲艺艺术守正创新成果;申报人员应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道德品行良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艺界核心价值观、《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中国曲艺工作者行为守则》。
4.各子项申报条件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首演并持续公开演出的优秀曲艺节目可申报节目奖。曾获往届牡丹奖节目奖提名、经修改打磨后艺术质量有显著提高并持续公开演出的作品,可再次申报节目奖,须在《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上注明曾获节目奖提名情况,并提交书面版的修改打磨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长期活跃在曲艺表演一线,且2024、2025年度每年公开演出场次各不少于40场的优秀演员可申报表演奖。
优秀曲艺作品作者和曲艺音乐编创人员可申报文学奖。作品创作(音乐编创)时间须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并已公开演出。
年龄为1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3月3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且2024、2025年度每年公开演出场次各不少于40场的优秀青年演员可申报新人奖。
二、推荐单位
牡丹奖推荐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产(行)业曲协和中直文艺团体。此外,中国文联“文艺两新”集聚区实践基地、中国曲协各专业艺术委员会、各全国性曲艺联盟、省级或省级以上电视台、省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以及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国家或省级曲艺社团也可依据申报要求推荐优秀作品与人员参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单位)须按照《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并签字盖章。其中“审核意见”一栏,须由报送单位负责人和推荐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员(单位)须填写确认《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人员(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申报节目奖须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须申报人员本人签字。未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不符合报送要求不予参评。
3.申报表演奖、新人奖须提交《公演场次清单》(见附件4)。
4.申报新人奖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人员(单位)须提供节目视频和文本。视频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U盘形式(无病毒、可识别),声音和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参评的主要演员画面形象突出,使用方言表演的节目视频须配有字幕。文本为WORD或WPS 格式。凡冒名申报、还音假唱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6.中长书类作品除报送视频片段及文本外,还须报送完整视频及全部文本。为鼓励中长书类作品的创作表演,推荐单位可与牡丹奖评奖工作办公室协商,邀请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现场观摩,并形成书面意见作为评奖参考。
7.申报作品凡存有版权纠纷的,由作者和推荐单位负责解决。凡存在剽窃或侵犯他人创作成果等侵权问题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为宣传和推广牡丹奖评选成果,中国曲协对申报的视频、文本有包括复制、展演、展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在内的著作权,并可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等活动。申报人员(作品)的报送单位在《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上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9.申报人员(单位)须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包括:①申报登记表;②承诺书;③作品文本;④节目视频;⑤公演场次清单(申报表演奖、新人奖提供);⑥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新人奖提供);⑦作品修改打磨情况说明(曾获节目奖提名的申报单位提供)。
四、推荐要求
1.推荐单位应成立推荐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对曲艺事业高度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初步筛选工作,严格审核申报人员(单位)参评资格和作品质量,并确保相关报送信息准确。对各申报人员(单位)报送的《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进行确认核实后签字盖章。
2.推荐单位须按照《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信息汇总表填写说明》(见附件6),认真填写《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并加盖公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产(行)业曲协提交的汇总表须经所在文联审核确认后一并盖章。
3.推荐单位须于3月27日前将报送材料统一邮寄至中国曲艺牡丹奖评奖工作办公室,并注明“牡丹奖报送”字样,包括:①申报登记表;②承诺书;③作品文本;④节目视频;⑤公演场次清单(申报表演奖、新人奖提供);⑥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新人奖提供);⑦作品修改打磨情况说明(曾获节目奖提名的申报单位提供);⑧申报信息汇总表。材料③④⑤⑧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所有材料将由评奖工作办公室存档,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路街道一部站点机场南辅路内蒙古自治区文联
联系人:郭伟楠
电话:0471—4925462 17704806899
电子邮箱:nmgqyjxh@163.com
附件:1.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
2.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填写说明
3.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人员(单位)承诺书
4.公演场次清单
5.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信息汇总表
6.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信息汇总表填写说明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牡丹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预通知(2.10)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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