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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内蒙古文艺  时间:2017-08-22 12:23:16   阅读量: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由文学艺术家协会和产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各民族文学艺术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重要力量。其基本职能是对团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具体职能是通过深入生活、文艺创作、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等项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对各种优秀创作、表演、研究和其他艺术成果给予奖励和表彰;促进各民族文学艺术的发展,尤其注重区内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的发展;积极沟通文学艺术界同党、政府、社会各界之间的联系,密切与政府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友好往来;根据政府有关政策,积极兴办文学艺术产业。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正厅级单位,归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管理,行政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十五个协会、机关事务中心、内蒙古美术馆、《花的原野》杂志社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155.75万元,支出总计5,155.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630.05万元,增长46.23%;支出增加1630.05万元,增长46.23%。主要原因:一是追加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二是在职人员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离退人员待遇调整;三是追加内蒙古文联所属协会换届经费;四是追加内蒙古文联2014年既有改造项目经费。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155.75万元,支出总计5,155.7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3.13万元,增长0.65%;支出增加33.13万元,增长0.65%。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14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6.12万元,占99.96%;事业收入1.88万元,占0.04%。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15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8.50万元,占67.09%;项目支出1,696.57万元,占32.91%。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46.12万元,支出总计5,146.1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32.89万元,下降4.33%;支出减少232.89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业务费核减5%。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4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9.55万元,占67.03%;项目支出1,696.57万元,占32.97%。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9.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6.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6.81万元;津贴补贴245.9万元;奖金11.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4万元;伙食补助费34.69万元;绩效工资268.69万元;离休费155.49万元;退休费563.32万元;抚恤金23.9万元;生活补助1.44万元;住房公积金108.28万元;采暖补贴67.29万元,较上年减少328.56万元,主要原因是抚恤金2016年比2015年减少68.04万元,购房补贴减少150.8万元;公用经费1,542.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9万元;印刷费219.08万元;手续费0.37万元;水费1.72万元;电费11.62万元;邮电费35.32万元;取暖费34.61万元;物业管理费16.6万元;差旅费125.53万元;国公出国费用8.62万元;维修费25.33万元;租赁费47.25万元;会议费71.83万元;培训费22.61万元;公务接待费3.42万元;专用材料59.83万元;劳务费508.59万元;工会经费18.85万元;福利费24.9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6.3万元;其他交通费34.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4.53万元,较上年增加1,381.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初预算把各项业务费放在基本支出里,导致2016年比2015年基本支出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4.60万元,支出决算为62.15万元,完成预算的96.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预算的43.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4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35.63%。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为2016年各协会换届增加公务用车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2.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62万元,占13.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1万元,占80.63%;公务接待费支出3.42万元,占5.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62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出席“美丽的草原我的家--斯里兰卡·内蒙古文化周活动;二是2016年中国文联赴韩影视舞台编导创作人员高级研修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1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车均运维费3.58万元,较上年减少22.9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4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42万元,接待22批次,共接待246人次。主要用于组织实施承担完成全国性活动,内蒙古美术馆接待外省美术馆等专业机构及艺术家们。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7.06万元,比2015年增加1,213.56万元,增长1,172.52%。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初预算把各项业务费放在基本支出里,导致2016年比2015年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63万元,比2015年增加66.77万元,增长152.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5.76万元,比2015年增加4.21万元,增长1.9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8.07万元,比2015年增加885.62万元,增长3,945.6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比2015年减少2辆,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改为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实物保障用车,比2015年增加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文学艺术数字化信息库。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重点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推动绩效评价。各文艺家协会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联络、协调,服务职能,团结引领全区广大文艺工作者,为繁荣发展内蒙古文艺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丽娟 联系电话:0471-493081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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